许昌学院党政领导联系老干部制度
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。为切实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,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,发挥老干部在学院发展和建设中的作用,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。
1、认真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》,全面落实“六有”精神,即“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教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为、老有所乐”。
2、学院党政领导要经常过问老干部工作,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党的老干部政策,积极引导老干部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。
3、建立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,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通报本院的建设与发展等情况。
4、为了密切与老干部之间的感情,了解和保障老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的落实,学院党政领导和离退处领导成员每人分别联系1—3 名离退休老干部。
5、负责联系老干部的领导同志要明确责任,经常与老同志沟通交流思想、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定期、不定期走访慰问每年不少于 2次。
6、校党委、校行政要经常研究老干部工作,对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要认真对待,及时研究,妥善处理,并将研究或解决的结果及时向老干部反馈。